2015年長豐縣城市管理協管員招聘公告
發布日期:2015-07-01 來源: 瀏覽次數:1940
長豐縣城市管理協管員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力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現場報名,實行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法擇優錄取招聘。
二、招聘職位及職責
(一)招聘崗位:長豐縣城市管理協管員。
(二)崗位職責:主要負責城市管理路面執法協管、違法建設巡查拆除等工作。
(三)招聘人數 :合計15人(對于招收的人員性別另作解釋),其中招聘退伍軍人5人。
三、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具有開拓進取精神和服務意識,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事業心、責任心強,吃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
(二)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為年滿18歲,35周歲以下(即1980年6月1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的、行政處罰或其他嚴重處分的 ;
2、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
5、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法律規定的其他不能參加應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工作
采取網絡、現場、電話預約報名等方式;采取網絡、電話預約報名的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報名地點填表,提交相關證件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7日
報名采取網絡投簡(智聯、前程無憂、58同城)、電話預約、現場等多種形式報名。
2、報名地點:
(1)合肥市包河區馬鞍山路與太湖路交口綠地贏海B座1801
聯系電話:0551-63410062
聯系人:羅女士
(2)合肥市長豐縣城管局水湖鎮長豐路47號
聯系電話:0551-66670690
聯系人: 陳女士 蔣女士
3、注意事項:
(1)報名時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和相關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退伍軍人同時須提供退伍軍人證明)。
(2)報考須填寫《長豐縣2015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報名表》將兩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3張貼在《報名表》指定位置。
(3)報名人員應對本人提供的證件及所填表格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4)如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相比低于3:1,則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數。
(5)如非退伍軍人和退伍軍人報名數量均不達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數,如一方報名人數不達比例,另一方超越比例,則核減一方招聘崗位數,按比例增加另一方招聘崗位數。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退伍軍人統一考試,分別計分)。
1、筆試。筆試采用閉卷的形式,主要考察城市管理基本法律法規知識及文字表達能力。筆試時間100分鐘,滿分100分。
2、面試。面試主要考察舉止儀表、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處理事務能力等。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10分鐘,滿分100分,現場宣布面試成績。
(三)確定初選人員;根據筆試、面試合成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總分相同的以面試分為準)確定初選人員。初選人員名單在長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以上成績均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四)體檢和政審;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環節。
(五)公示;政審合格人員作為擬聘用人員,在長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
(六)如有弄虛作假的,經舉報查實,取消考試或錄聘資格。
(七)因體檢、政審等原因或招聘結束后,人員出現空缺的,可依據相關程序,按照考生建檔成績(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補充。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 、本次招聘人員由安徽皖信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然后,勞務派遣至長豐縣城市管理局工作。
2、招聘人員薪資福利待遇按合同約定執行,年人均薪資水平不低于4.2萬元(含五險)。月基本工資1800元+月績效考核正常700-1000元。單位有食堂。
六、其他
(一)建立考生成績檔案。參加完筆試、面試的所有考生均登記造冊。
(二)進入筆試、面試的人員比例,視具體情況而調整。
(三)咨詢電話:0551-63410062 0551-63410212
(四)公告未盡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五)長豐縣政府相關公告鏈接:
安徽皖信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七月一日
長豐縣城市管理協管員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力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現場報名,實行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法擇優錄取招聘。
二、招聘職位及職責
(一)招聘崗位:長豐縣城市管理協管員。
(二)崗位職責:主要負責城市管理路面執法協管、違法建設巡查拆除等工作。
(三)招聘人數 :合計15人(對于招收的人員性別另作解釋),其中招聘退伍軍人5人。
三、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具有開拓進取精神和服務意識,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事業心、責任心強,吃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
(二)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為年滿18歲,35周歲以下(即1980年6月1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的、行政處罰或其他嚴重處分的 ;
2、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
5、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法律規定的其他不能參加應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工作
采取網絡、現場、電話預約報名等方式;采取網絡、電話預約報名的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報名地點填表,提交相關證件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7日
報名采取網絡投簡(智聯、前程無憂、58同城)、電話預約、現場等多種形式報名。
2、報名地點:
(1)合肥市包河區馬鞍山路與太湖路交口綠地贏海B座1801
聯系電話:0551-63410062
聯系人:羅女士
(2)合肥市長豐縣城管局水湖鎮長豐路47號
聯系電話:0551-66670690
聯系人: 陳女士 蔣女士
3、注意事項:
(1)報名時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和相關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退伍軍人同時須提供退伍軍人證明)。
(2)報考須填寫《長豐縣2015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報名表》將兩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3張貼在《報名表》指定位置。
(3)報名人員應對本人提供的證件及所填表格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4)如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相比低于3:1,則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數。
(5)如非退伍軍人和退伍軍人報名數量均不達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數,如一方報名人數不達比例,另一方超越比例,則核減一方招聘崗位數,按比例增加另一方招聘崗位數。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退伍軍人統一考試,分別計分)。
1、筆試。筆試采用閉卷的形式,主要考察城市管理基本法律法規知識及文字表達能力。筆試時間100分鐘,滿分100分。
2、面試。面試主要考察舉止儀表、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處理事務能力等。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10分鐘,滿分100分,現場宣布面試成績。
(三)確定初選人員;根據筆試、面試合成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總分相同的以面試分為準)確定初選人員。初選人員名單在長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以上成績均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四)體檢和政審;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環節。
(五)公示;政審合格人員作為擬聘用人員,在長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
(六)如有弄虛作假的,經舉報查實,取消考試或錄聘資格。
(七)因體檢、政審等原因或招聘結束后,人員出現空缺的,可依據相關程序,按照考生建檔成績(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補充。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 、本次招聘人員由安徽皖信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然后,勞務派遣至長豐縣城市管理局工作。
2、招聘人員薪資福利待遇按合同約定執行,年人均薪資水平不低于4.2萬元(含五險)。月基本工資1800元+月績效考核正常700-1000元。單位有食堂。
六、其他
(一)建立考生成績檔案。參加完筆試、面試的所有考生均登記造冊。
(二)進入筆試、面試的人員比例,視具體情況而調整。
(三)咨詢電話:0551-63410062 0551-63410212
(四)公告未盡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五)長豐縣政府相關公告鏈接:
安徽皖信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七月一日